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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4-03-19 作者:工业欧标型材 点击:1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在国内经济宏观面持续下探的背景下,公司受外围市场需求疲软及供求关系等影响,铝价持续低迷,且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仍将在低位运行,上升动力有限。同时国内电解铝过剩压力依旧,一季度已有部分新产能释放,这对铝价的上涨造成一定的利空。但新能源汽车生产、保障房建设、日用消费品增长等均使铝市场需求保持强劲势头。同时,由于印尼禁止原矿出口导致高度依赖进口的中国铝土矿进口量大幅度下滑,随着库存逐渐消耗,为铝价上行提供了一定空间。

  面对当前严峻的行业市场形势,公司以 “面向高端,面向国际,面向未来,着力实现转型项目全面建成投产,着力进行资本运营,着力推动科学技术创新”的发展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创新思路,强力作为。

  近期,公司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拟借助新一轮技术浪潮和IDC产业高质量发展趋势,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方式投资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将产业链条由“煤-电-电解铝-铝加工”逐渐向“煤-电-电解铝-铝加工-云计算数据中心” 的综合产业链条过渡,增强公司纯收入能力,有效提升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豫联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共同争取外部支持,目前公司煤电铝发展规划已被纳入省级规划;下属子公司林丰铝电在河南省政府的全力支持下,作为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单位, 2015年1月用电价格下降0.02元/度,2015年5月再次下降0.013元/度,公司的过网费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下半年,公司将抢抓难得的发展机遇,持续巩固完善煤电铝及精深加工一体化产业优势,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努力完成全年生产目标任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开具应当支付的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的受限资金减少所致

  1、本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1,23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505万元,根本原因为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2、本期公司投资收益为23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26万元,根本原因为本期联营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3、本期公司营业外收入为48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6,193万元,主要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公司于2013年11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发行数量22,666.66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99,280.92万元。发行新增股份预计上市时间为2016年1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2013年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证所网站:相关公告。

  2015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公司2011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1年6月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2011年7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78号文核准。本期公司债券为8年期(附第5年末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所发行公司债券2011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11中孚债,证券代码为122093(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2012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2年4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2012年7月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87号文核准。本期公司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所发行公司债券2012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12中孚债,证券代码为122162(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5年7月1日,公司因筹划以现金(或除本公司股份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上证所申请,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7月1日起停牌;而后于2015年7月8日、7月15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随着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在与交易对方(河南某铝箔有限公司、湖北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介机构的沟通协调中,双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价格、业绩承诺、补偿条款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考虑各项因素,并出于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方面出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上证所申请,披露了《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3日起复牌。

  上述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着力于向下游铝深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深加工项目生产线正在加快安装调试,市场开发及产品研发也在同步进行。

  公司201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详见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成本优势主要来自于“煤炭-电力-电解铝-铝加工”产业链的经营方式。煤-电-铝-铝深加工全产业链运营,可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减少上游产品价格的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拥有成本优势。公司通过对上下游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抗风险能力慢慢地加强。目前,公司正在加快向铝深加工领域发展,推动企业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产业链优势,未来发展更具有竞争力。同时,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切入IDC市场,进行新兴起的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

  公司核心转型项目——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项目定位于“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建设目标,也是当前河南省乃至中国铝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标志性项目。采用目前国际上最为成熟的“1+4”热连轧工艺,设备全部采用德国西马克公司等国际一流加工设施,目标产品定位于高端化、终端化、高效益,主要生产目前国内市场紧缺、长期依赖进口的高精度铝板带材,用来生产航空航天、石油化学工业、交通运输等行业需要的高强高韧合金中厚板。该项目热轧生产线获得了“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真正的完成了建设精品工程的目标。目前,公司深加工项目生产线正在加快安装调试,市场开发及产品研发也在同步进行。

  公司在中国铝行业内率先发起成立“高效率节约能源铝电解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承担的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新技术”于2012年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验收,使电解铝吨铝直流电耗由原来的13235千瓦时降低到了11819千瓦时,标志着我国电解铝节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公司承担的国家“863”计划重点项目“高温超导电缆示范工程”于2013年通过国家科技部验收,实施探索了未来大幅度降低铝电解电流输送损耗的新方向。与上海交大合作成立了“先进铝合金材料联合研究中心”,围绕科技前沿、市场前沿开发铝合金新材料新技术;2015年,公司技术中心被确认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良好的科研平台及科学技术水平,为公司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及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科技支撑。

  公司不断强化、细化管理,在管理团队的结构搭配上持续强化科学性。公司管理团队的行业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比较丰富,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整体综合素养较高。各子公司在煤、电、铝的人才配备上一直追求科学合理的安排,技术工程团队力量较强。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对内部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效率,有效控制经营成本;通过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实现公司所有的环节的规范化、流程化;资本运作方面,在满足公司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前提下,一直在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建立并实施了职业薪酬制度,引导员工提高岗位职业技术水平,为广大员工立足岗位成才提供了广阔空间。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9,300,260.55元。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为: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报告期内出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17家,具体见公司财务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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