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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联合发布了重要的公告合标再生钢铁原料1月1日起可自由进口

时间:2023-12-31 作者:生产线铝型材 点击:1

  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与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告》明白准确地提出,符合《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态废料,可自由进口;不符合《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

  从2020年3月19日项目申报函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到制定、出台,直至2020年12月31日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明确符合再生钢铁原料相关进口规定,新国标的研制进程始终牵动着无数钢铁及上下游产业人士的心。那么,为什么这则《公告》如此非常关注?它将对钢铁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姜维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得益于国家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强有力的指导和推动,得益于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宝武欧冶链金等单位的辛勤付出,较短时间内新国标的正式实施和公告发布,将有利于推动优质可再生钢铁原料资源进口,缓解中国钢铁行业过度依赖铁矿石进口的压力;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将不再纳入固态废料管理,有利于简化国内再生钢铁原料的管理程序,推动废钢加工公司成为利用固态废料生产工业原料产品的加工基地,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党委书记、总工程师李新创对此颇有感触地说,新国标和公告的陆续发布,有助于钢铁行业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将促进中国钢铁电炉炼钢流程的发展,减少钢铁碳排放量,对中国钢铁行业提前实现“碳达峰”产生积极影响。

  而在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常务副会长李树斌看来,尽管中国钢铁积蓄量已达100亿吨左右,但远未到报废期,每年回收废钢仅为2%左右,国内废钢铁资源不足,价格持续高位运行,难以满足钢铁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所需。此次国标和公告紧锣密鼓的完成和发布,将有利于改善供需关系,缓解铁矿石及相关原燃料价格高位运行的局面。

  新国标正式实施后,针对合标再生钢铁资源的进口工作即可有序展开。那么,企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企业应坚持行业自律,严把原料质量关,确保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于进口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货物,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法规相关规定实施退运。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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